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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澳大法學院趙國強教授指導畢業,並獲得澳大首個法學博士學位的焦豔鵬博士的學術專著《刑法生態法益論》在內地法學類圖書著名出版機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

《刑法生態法益論》全書分八章,總計32.5萬字,是焦豔鵬博士在其博士學位論文《刑法生態法益基礎理論研究》的基礎上擴充提升而完成的。《刑法生態法益論》的出版在中國刑法學界、中國環境法學界引起了廣泛關注與好評,中國刑法學研究會認為該作品是“生態刑法研究的拓荒之作、創新之作、扛鼎之作”,中國環境法學會認為該作品是“環境法學基礎理論研究的重大創新”。

焦豔鵬博士於2008年修讀澳大法學院刑法學專業,在趙國強教授的悉心指導與學術培養下,焦豔鵬博士於2011年2月以優異成績通過博士論文答辯,並於同年3月獲頒澳大校史上首個法學博士學位。焦豔鵬博士目前在內地著名的法學教育與研究機構——蘇州大學法學院任職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並兼任該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研究中心主任。

國際刑法學協會副主席、中國刑法學研究會主席趙秉志教授在為《刑法生態法益論》所做的序言中認為:“焦豔鵬獲得澳門首個公立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是澳門法學教育史上里程碑式的重大事件,《刑法生態法益論》的學術價值表明澳大已經完全具備培養與世界水準接軌的高端法學人才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