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Augusto Teixeira Garcia教授來自葡萄牙,1990年來到澳大前身的東亞大學任教。當時他簽了兩年合約,豈料往後近30年在澳門落地生根,回歸後20年間一直教授商法,尤其是他主導改革的《商法典》,他說:「這麼多年來,我從未覺得要離開澳門。」
過渡期參與改革《商法典》
生於波爾圖的Garcia教授曾在葡萄牙擔任律師和在高等院校執教。初抵澳門時,他覺得這地方「又熱又濕」,後來才發現澳門的吸引之處。1996年,Garcia教授獲政府任命為商法典草案協調員,改革在19世紀制訂、早已不合時宜的《商法典》。
Garcia教授說,1987年《中葡聯合聲明》簽署後,公務員本地化、中文成為正式語文和法律本地化成為澳門過渡期的三大要務。「在澳門制訂的法律,要到1980年代末開始才有中文版本,之前的法律,例如是1888年訂立的《商法典》都沒有中文。因此,我們要將所有法律翻譯,要不就是原封不動地翻譯,要不就是趁機更新它們、為澳門留下一個現代化的法律環境,而政府選擇了後者。」
1999年澳門回歸前夕,新的《商法典》正式生效,當時Garcia教授已在澳門育有三個子女,與這個城市建立了深厚的連結。雖然他一些葡萄牙朋友當時選擇離開,但他覺得有責任留在法學院,為學生教授以新《商法典》為基礎的商法。
學生遍佈法律界
Garcia教授說:「我們是澳門歷史最悠久的法學院,首要目的是為澳門培養各類法律人才。澳門絕大多數的法律專才,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和政府內的法律人員,都是我們的畢業生,有些更曾經或正在擔任立法會議員。」
這些年來,Garcia教授一直從事有關商法和公司法的教學,可謂桃李滿門,當中有些學生令他印象特別深刻。「我有一位學生現時是法官。她剛修讀我們的葡文法學士課程時,幾乎不懂葡語,但她沒有放棄,不斷努力,表現非常出色。她畢業後先到政府任職,後來成為法官,更回來澳大跟隨我攻讀碩士,葡語非常流利。我知道她當初面對的困難,今日見到她的成就,我覺得非常驕傲。」
聯繫葡語國家
法學院向來與葡語世界,尤其是葡萄牙、非洲葡語國家和東帝汶有特殊聯繫。早在1990年代末,Garcia教授就作為澳大代表團的一員,到莫桑比克的蒙德拉內大學建立合作關係。20多年後的今年,Garcia教授跟隨澳大校長宋永華教授到訪該校,探索新的合作項目,更見證了澳大與莫桑比克教育大學簽訂新的合作備忘錄。
Garcia教授說,法學院有不少非洲葡語國家學生,由他擔任課程主任的葡文法學碩士課程當中,就有近一半學生來自這些國家。「他們畢業回國後大部分會投身法律界。例如在佛得角,我們更有校友成為部長級官員。我們也有來自東帝汶的學生,雖然人數較少,他們有些在司法機構、政府或學術機構擔任相關職位。」
在澳門回歸20週年之際,Garcia教授相信澳門將會更加繁榮,而他希望發展成果能更均衡地惠及社會各界。「與此同時,法學院和澳大整體也會在澳門的持續發展上繼續擔當重要角色,為各個領域培養年輕人才。」
來源:《澳大新語》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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